邢台市地税系统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公开承诺:纳税服务工作遵循依法、规范、全面、便捷、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规范纳税服务内容,改进纳税服务手段,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优质高效服务,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征纳关系。 一、“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各窗口集中受理或办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 二、“一窗式”服务。办税服务厅一个办税服务窗口(发票发售或代开窗口除外)可以为纳税人办理多项涉税事宜。 三、延时服务。对在工作时间内已经受理但尚未办理完毕的涉税事项,延长办税时间,保证当天的工作当天办结。 四、限时服务。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凡资料正确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限时办结。 (一)即时办结的业务包括: 1.设立登记:受理后20分钟内办结。 2.变更登记:按规定不需要稽查局清税的变更登记,受理后20分钟内办结。 3.停复业登记:受理后1小时内办结。 4.税务登记验(换)证:受理后20分钟内办结。 5.申报征收:受理后10分钟内办结。 6.发票发售:受理后1小时内办结。 7.发票缴销:受理后1小时内办结。 8.发票兑奖:受理后5分钟内办结。 9.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受理后20分钟内办结。 10.零散税款征收:受理后10分钟内办结。 11.代开发票:受理后20分钟内办结。 (二)限时办结的业务包括: 1.注销登记:受理后15日内办结。 2.变更登记:按规定需要由稽查局清税的变更登记,受理后15日内办结。 3.首次领购发票的,受理后3日内办结。 4.对其他不能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按照《业务工作规程》规定的时间限时办结。 五、全程服务。办税服务厅各窗口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后,按《业务工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实现税务文书的内部流转,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服务。 六、查询服务。办税服务厅各窗口要为纳税人提供各项涉税事宜的查询服务(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除外),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办理纳税人的各项查询事宜,及时将查询结果当面告知纳税人。 七、开业首次辅导。对新开业户,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税务登记信息,5日内入户辅导。 八、日常辅导.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将最新税收政策及涉及纳税人的管理制度采取集中或上门形式对纳税人进行辅导。 九、个性化辅导。对有特殊需求的纳税人或被确定为重点税源进行管理的纳税人,可以采取税务人员上门辅导或税务机关聘请专家为其辅导。 十、税企联系服务。对辖区内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发放《税企联系卡》,便于纳税人联系,主要内容包括:主管税务机关的办公地址、税收管理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税务机关的服务承诺等。 十一、纳税服务满意度评价。在办税服务厅安装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装置,纳税人办结涉税事项后,通过评价器上的“满意”、“一般”、“不满意”选项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